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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反平衡試樁法(以下簡稱簡聲測管自平衡法)是目前基樁靜載試驗中一種較新的試驗方法?;鶚鹅o載檢測采用聲測管自平衡法的原理是在基樁施工階段,將專用液壓千斤頂式自平衡載荷箱與基樁鋼筋籠焊接,并放置在樁身指定位置。同時,荷載箱的傳壓管和位移桿伸出樁頂。試驗時,載荷箱內充滿油,由高壓油泵通過傳壓管加壓,使上樁身和載荷箱在載荷箱處自動產生向下的摩擦力。在上部樁的摩擦力和下部樁的摩擦力以及樁端阻力的平衡加載下,可以根據加載時得到的兩條荷載-位移曲線(即向上和向下的Q-S和S-lg曲線)來確定基樁的承載力。與傳統的堆載法相比,聲測管自平衡法用于基樁靜載試驗。其特點是:試樁裝置更簡單,不占用場地,不需要運輸數百或數千噸的材料,不需要搭建沉重的反力架,節省試樁準備的時間和精力,試驗中非常安全,對施工現場無污染。經檢測的基樁仍可作為工程樁使用。聲測管自平衡法用于基樁靜載試驗,特別適用于大直徑橋梁基樁和大噸位建筑基樁,以及施工現場不能滿足常規靜載試驗要求的工程樁。同時,聲測管自平衡法也可用于確定基樁側阻力或端阻力的單一極限值。利用聲測管自平衡法測試單樁承載力,是傳統的堆載法無法用于測試單樁靜載時的一種補充方法。但是用聲測管自平衡法檢測基樁也有其缺點:一是基樁必須提前確定,對整批工程樁缺乏隨機性;二、采用聲測管自平衡法進行基樁檢測時,平衡箱的制作和安裝也會直接影響檢測數據的真實性。根據多次使用聲測管自平衡法進行樁基靜載試驗的過程監控,筆者論述了使用聲測管自平衡法進行樁基靜載試驗應注意的幾個質量點:
目前我省的巖心鉆探人員多由原地質勘探部門或外來務工人員組成,采用的方法也是地質勘探的鉆探方法。實際上樁基聲測管探測的巖心鉆探方法與地質勘探完全不同。巖心鉆探方法要求鉆探的垂直度、取芯率和取樣長度遠高于地質勘探的要求,這就要求鉆探檢查人員不僅要有良好的鉆探技術,還要有較強的責任巖心和現場控制能力,這可以以鉆機為基礎。鉆機必須采用液壓操縱的高速鉆機,參數應滿足以下要求:額定更大 速度不低于790 r/min;調速范圍不小于4檔;額定配合壓力不低于1.5兆帕,配有相應的鉆機和堅固的底座,不能選用垂直軸松動過大的鉆機。

鉆具必須選用雙管單動鉆具,嚴禁使用單管單動鉆具。鉆芯樣的真實程度與選擇單管鉆進還是雙管鉆進有很大關系,直接影響樁完整性類別的判斷。雙管可以保證和提高鉆孔灌注樁混凝土芯樣的完整性,而單管根本達不到取芯的目的,尤其是對樁底沉渣厚度的判斷根本不準確。金剛石鉆頭必須用作鉆頭。金剛石鉆頭與鉸刀和卡簧的匹配和使用尤為重要。必須在金剛石鉆頭和中心管之間安裝鉸刀,以校正孔壁。鉸刀外徑應比鉆頭外徑大0.3-0.5毫米,卡圈內徑應比鉆頭內徑小0.3毫米左右。金剛石鉆頭和鉸刀應按先大后小的順序使用。一般來說,鉆孔的數量和位置應符合以下要求:樁徑小于1.2m的樁,鉆孔數量可為1-2個,樁徑為1.2-1.6m的樁,鉆孔數量為2個,樁徑大于1.6m的樁,鉆孔數量為3個。

按理論要求,樁基聲測管 test的取芯率應該是 ,但實際上往往根本達不到 ,現行規范也沒有具體要求。一般公認達到95%以上為合格,其余5%。往往是破碎嚴重隔離的不合格部分,在實踐中往往被大家忽略。如果使用單管單作用鉆具,取樣率會更低。由于樁基施工的特殊性,評價單個被測樁的混凝土強度比評價整個樁基工程的混凝土強度更為合理。因此,芯樣的選擇和加工尤為重要,直接關系到樁基混凝土強度的評價。原則上規定部分芯樣在上、中、下三級截取,芯樣中最常見的現象是蜂窩坑、溝槽、空洞、偏析等。這些部位的強度比普通水泥混凝土芯樣低,但當這些缺陷可以取樣檢測時,必須截取一組芯樣進行混凝土抗壓試驗。難點在于處理這些缺陷的核心樣本。芯樣加工后的平面度、垂直度和端面處理對芯樣的強度影響很大,是實踐中的一大難點。

在國際上,樁基動力測試技術已經成為一項成熟的應用技術,充分體現了現代新技術在傳統工程中應用的豐碩成果,取得了顯著的技術經濟效益。
在我國,動力測試技術已成為保證樁基工程施工質量的常規方法。只要通過靜載試驗等手段驗證樁基的設計質量,低應變測試方法就可以作為一種經濟有效的領先測試手段,對樁身完整性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施工過程中的各種質量問題,為進一步的檢測提供相當可靠的技術依據。目前,我省聲測管檢測市場運行相對穩定,施工方仍委托支付工程質量聲測管檢測業務,監理方見證取樣,委托方和聲測管檢測機構采用委托單的方式代替聲測管檢測合同。各級聲測管行政機構檢測站到位后,仍然控制著全省聲測管檢測市場。該控股企業的部分項目聲測管檢測業務主要由到位后的企業聲測管檢測機構負責,項目所在地行政機構的聲測管檢測站應對其中30%進行抽查。省級和民營中介機構聲測管檢測機構主要承接專項聲測管檢測業務,個別民營機構和市區聲測管檢測機構采取合資方式承接聲測管檢測業務。此外,當地橋梁管理部門和質量監督站制定了不同級別的聲測管檢測項目和機構備案規定,限制國外特殊項目聲測管檢測機構進入其管轄范圍開展業務。
首先,為了確保橋梁工程質量,規范聲測管檢測行為,防止虛假報告,我省各級橋梁行政主管部門定期重點查處中介聲測管檢測機構的違法行為。但對其附屬聲測管檢測機構、施工方和監理方的聲測管檢測行為的監管不到位,不能及時發現問題,更不能及時處理。其次,各級質監站對監理、施工人員和聲測管檢測機構的聲測管檢測行為的監督和調查力度不夠,缺乏有效的科技監測手段。此外,他們尚未對其附屬聲測管檢測機構的行為形成強有力的監督。第三,雖然各級監理公司對其監理項目的聲測管檢測行為起到了一定的監督和檢查作用,但一些監理公司在監理過程中未能對聲測管檢測行為進行監督,無法及時發現和處理施工方提交的虛假報告。第四,各聲測管檢測機構基本完善了自身的質量監管體系,建立了相應的規則、制度和程序,但也存在質量監管體系運行不暢、監管體系不力、管理評審形同虛設等問題。資質到位后,聲測管我省檢測機構完善法規,更新設備,改善環境,培訓人員,質量意識普遍增強,聲測管檢測能力和水平提高,聲測管檢測質量總體穩定。但是仍然有一些聲測管檢測機構不使用計算機等高科技手段來控制聲測管檢測的全過程,自身行為存在很多問題,需要規范。